▲經立委蘇治芬等積極協助,漁民們高興領取國有土地租賃契約書。(圖/立委蘇治芬供應,2018.02.11)
蘇治芬指出,除口湖鄉之外,麥寮鄉及台西鄉皆已開始打點收件與審查法式,而四湖鄉亦已最先先期準備工作,未來會延續協助雲林縣其他沿海鄉鎮的漁民解決國有地承租問題,解決漁民氣頭之患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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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教導口湖鄉養殖戶獲得國有地盤正當利用權源,財務部國有財產署從客歲起積極成立專案小組趕辦,終於在夏曆年前赴鄉公所發給漁民租賃契約書,由幕後的首要推手立法委員蘇治芬及口湖鄉長林哲凌、縣議員蔡岳儒、國產署曾國基署長等人參加見證,讓漁民安心過年。
署長曾國基默示,感謝蘇治芬委員、縣府及鄉公所的協助,共同促進此次政策的鞭策;民眾完成承租後,一甲地每一年繳交3翻譯社200元的租金就可享有災損津貼等福利,且國產署除了打點多次法令說明會聽取在地民眾需求,為讓民眾省去至斗六辦件的舟車勞頓,曾數次到口湖鄉公所現場收件。今朝共核發72張租賃契約書,出租面積約69公頃,亦解決第二批漁民申租收件辦事,將循序漸進,踏實地解決漁民的問題。
蘇治芬說,當初在2016年11月跟蔡易餘、莊瑞雄等委員配合召開公聽會後,便將口湖鄉等雲林縣沿海鄉鎮的民意反應給國產署及所屬雲林任事處瞭解,促使兩邊啟動合作。2017年3月也親自造訪國產署雲林就事處溝通申租法令與進度,幸獲國產署以專案協助漁民取得地盤利用證明文件和會勘解決用水認定問題,終於在農曆年前收到好動靜。
蘇治芬暗示,初期雲林縣沿海地域設置養殖魚塭,後來改編為國有地盤,因地層下陷致使不得承租,即便5年前解禁,但「地盤利用時候證實」手續繁瑣,仍使得漁民們因不清晰法令劃定或使用證實問題而無法解決國有地盤承租,導致喪失許多應有的權益或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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